您的位置:天气预报查询一周

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是谁

更新时间: 2026-05-04 19:10:00

地下埋藏物的归属是谁

发现埋藏物,所有权应属于原所有权人;不知道所有权人的,应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若是发现文物的,则由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文物保护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天然气管道地下埋多深

天然气管道地下埋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时,不得小于0.9m;

2、埋设在非机动车车道(含人行道)下时,不得小于0.6m;

3、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时,不得小于0.3m;

4、埋设在水田下时,不得小于0.8m;

5、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燃气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6、地下燃气管道的基础宜为原土层。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匀沉降的地段,其基础应进行处理;

7、地下燃气管道不得在堆积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蚀性液体的场地下面穿越,并不宜与其他管道或电缆同沟敷设。当需要同沟敷设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注: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是怎么规定的

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一十四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天气预报查询一周-www.tianqi2.cn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站天气仅提供参考,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有任务合作意向可联系我们
电话:邮箱:
滇ICP备202300227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