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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更新时间: 2026-05-01 23:09:14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逃逸:1、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2、认为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3、有酒驾和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仍不听候处理;4、把受害人送院后,没报案且无故离院;5、把受害人送院后,留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6、在接受调查期逃逸;7、离开现场后不承认曾因其原因导致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遇到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对方肇事逃逸,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注意要记好对方车辆的车牌号、肇事者特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1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怎么算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即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如何应对

面对肇事逃逸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对于交通肇事是否赔偿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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