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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6-05-03 12:39:54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能否构成侵占罪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并没有在侵占罪中规定单位犯罪,按照罪刑法定的原则,单位不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故不能构成侵占罪。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国家、单位之物基于委托或其他原因而由他人代管的,行为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则应构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他人有侵占行为的,自诉人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并且是需要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

侵占罪的处罚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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