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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6-05-05 09:31:34

担保人的风险有哪些

1、逾期费用。贷款逾期产生罚息、违约金,在贷款机构找不到还款人时,会让担保人来偿还贷款,违约金和罚息会不断增加,按月累计计算,这笔费用看起来不多,可是时间一长会越来越多,进一步增加还款压力。

2、贷款催收。贷款机构一般会采取电话催收的方式,只要逾期,担保人会不断接到催收电话,由于电话频率比较高,会影响到个人生活。

3、个人征信。做担保人一定要慎重,因为在给别人做了担保后,逾期后担保人也会有污点记录,后期想要再和银行打交道就比较困难了。

4、法律风险。金融机构有可能会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借款人和担保人长时间不还款,后果由担保人和借款人共同承担,一般被起诉也会显示在个人征信中。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但保有效吗

担保人没有主合同,担保无效。因为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在没有主合同或者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当然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吗

如果担保人是连带保证人可以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如何避责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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