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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6-05-05 17:19:42

子女抚养费有哪些

《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或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外出旅游、购买商业保险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对于这些费用,父母只有道义上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什么情形下怎么能不拿抚养费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抚养一方不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也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但是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如果有能力的,还是应当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或者同居关系解除后就子女抚养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而且又没有提供对方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予以调减。如果双方就抚养费用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调解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根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关于抚养费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月收入总额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能更改吗

协议书写了抚养费少了能更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抚养费每月支付对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每月支付对方不给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经法院判决依然不支付抚养费的,需要抚养的子女可依据法院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抚养费的范围内强制扣除未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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