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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 2026-05-03 00:51:55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

子女抚养费司法解释如下: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不让探视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让探视可以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不能不给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是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拒交社会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拒交社会抚养费的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父母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凭借当初签订的离婚协议及离婚证,到法院申请裁决。

2、如果是诉讼离婚,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以凭借法院判决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抚养费新规要付到多少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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