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天气预报查询一周

损害赔偿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6-05-03 19:36:42

损害赔偿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贯彻全面赔偿的原则。如果侵害人确实无力全面赔偿,或者全面赔偿后将会使侵害人及其亲属的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者调解由侵害人延期或过分期偿付。

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一般应当参照本意见的有关规定正确确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由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受害人故意扩大的损失以及与损害无关的费用,不予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应当依据《民法通则》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参照地方人民政府处理医疗事故的有关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采用赔偿办法。如果根据行政法规和规章采用一次性限额赔偿的办法不能保障受害人的损失得到全面补偿的,则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交通事故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如果未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由受害人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离婚后能请求损害赔偿吗

离婚后,请求损害赔偿,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

《最高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多久时间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不算伤情鉴定一般6个月内审理完毕,简易程序3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案件审理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是: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天气预报查询一周-www.tianqi2.cn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站天气仅提供参考,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有任务合作意向可联系我们
电话:邮箱:
滇ICP备202300227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