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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6-05-02 19:06:07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如下:

1、是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2、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3、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丈量宅基地有什么作用

1、农村丈量宅基地是在进行土地确权,农村土地确权保障农民权益。

2、据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各地《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确定的原则,乡(镇)政府确认宅基地使用权界限,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如宅基地管理。负责办理所有个人的宅基地使用证手续:包括新批、翻建、买卖、置换宅基地手续的申报、丈量和办理宅基地使用证,以及宅基地使用证丢失、漏登补办;宅基地发生纠纷时,对宅基地面积的确认、处理等工作。

农村宅基地登记收费标准

法律限定宅基地是村民无偿使用的,不存在支付土地价款的问题,唯一需要交纳的花费就是土地登记费。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包括两项: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此项花费乡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此花费个人每证5元,单位每证10元。“三资”公司和其他国家特制证书的,每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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