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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合同吗

更新时间: 2026-05-02 03:24:16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正式合同,预售是说卖的房尚未建完,开发商需取得五证,其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完的商品房销售也需取得五证,其中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和形式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书面吗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办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违约责任及免责条件;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是债权转让和权利义务转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9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标题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怎样写

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并且由法人代表签名。

2、商品房名称。

3、房屋使用性质。

4、商品房的数量,购房者要购买的套数,每套的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

5、商品房的面积。

6、约定每平米的价格。

7、约定商品房的质量。

8、购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以及期限。

10、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赔偿,直至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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