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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

更新时间: 2026-05-04 10:51:56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合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合同公证并非订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订立的合同是否要进行公证,取决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合同公证有如下作用:

1、合同公证通过审查,来确认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错误效力。

2、公证最本质的效力是社会公信力,公证机构自身,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质与公示性质。

3、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公证具有很高的证据效力,也为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

4、通过办理合同公证,能够规范、引导、监督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诈编等违法行为,促使合同双方积极履行合同,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从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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