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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区别

更新时间: 2026-05-05 16:24:52

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区别

预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期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未建成时便可销售的标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适用对象是现房,因为该证件是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产项目竣工后便可销售的标志。

2、二者办理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不同,虽然它们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但若要取得预售许可证,则要求开发企业已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需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经确定施工具体计划和竣工时间,建立了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

若要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则要求该房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且验收合格,此外,该房产的供水、供电、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也必须已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经确定交付日期。

如何查房屋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

想查房屋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到网上进行查询。具体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1、先打开网上搜索“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然后进入所在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网,找到“网上服务大厅”模块,单击“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

3、将要查询的开发商的预售商品房输入进行查询即可。页面会显示该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及其他相关信息。

相关拓展:关于预售许可证的真伪查询,可以登录当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去查看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通常网站中有显示的即为真正有许可证,如没有也说明此许可证为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最直接、最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买受人,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在法律上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能认筹吗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能认筹吗,说明如下:

1、预售证没有可以认筹,因为认筹就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旨在收取一定的“认筹金”,其目的是为了圈住一部分客户,都是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的。

2、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认筹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相关说明:

1、“认筹”是个舶来品,灵感来自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种炒作方式。“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或过期后,需要进行核验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核验期限为一年。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过期后可能产生的后果:若项目没有销售完毕,则需要等到申请新的预售许可证才可以再次销售,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房屋预售许可证可以延期吗

房屋预售许可证是可以延期的,只有新审批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可以从一年延长至两年,符合条件的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可以申请延期的,延长期限为一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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