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天气预报查询一周

人民调解程序如何启动

更新时间: 2026-05-05 11:24:11

人民调解程序如何启动

启动是人民调解活动的第一个环节。

在人民调解的启动上,《人民调解法》规定,既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调解纠纷,还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无论何种方式启动,都有一个前提,就是当事人不拒绝调解。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机构有哪些

1、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5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什么是人民调解工作程序

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1、受理纠纷。

2、调解纠纷。

3、履行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如何进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气预报查询一周-www.tianqi2.cn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站天气仅提供参考,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有任务合作意向可联系我们
电话:邮箱:
滇ICP备202300227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