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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更新时间: 2026-05-04 02:57:25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还应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怎样才能交通事故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几种: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可以一直拖着吗

交通事故不能一直拖着,因交通事故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一直拖着不解决的话,受害方就得不到赔偿了。如果肇事方不肯赔偿的,作为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交通事故需要几方面的赔偿

包括直接治疗费用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造成死亡的赔偿,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造成误工的误工费。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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