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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该写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 2026-05-03 04:25:35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签完离婚协议书就是离婚吗

签完离婚协议书不是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能修改离婚协议书吗

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在离婚手续办理之前尚未生效,可以反悔,撤销或修改。即使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其中关于财产划分、子女抚养问题的内容也可以反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写离婚协议书需要找律师吗

夫妻双方自认为可以写清楚该离婚协议,就自行写,这样还可以让自己的离婚事宜少一个人知道,保密性更高。当然请律师写一份离婚协议,主要是着眼于他们的专业性,律师可以把你们离婚时可能要考虑到的问题,全部写入离婚协议中,避免离婚之后产生不必要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且没有对内容进行变更,是长期有效的。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就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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