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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更新时间: 2026-05-04 10:39:44

哪些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部分保险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以下这几种类型的保险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1、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已经完成缴费,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2、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获得保险金,这属于被保人个人所有财产。

3、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由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行为,归个人所有。

4、父母身故获得的理赔金,受益人只为一方。

5、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证实该保险属于婚前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二)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五)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六)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八)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几种

除非夫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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