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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6-05-03 18:54:05

土地确权在别人名下怎么办

农村土地在确权的过程中,会有三次公示的机会,在进行公示的期间,村民有权提出异议,变更土地确权内容。

如果村民错过了公示时间,按照规定:

1、如果是父母(兄弟)之间没有进行分户的,在确权登记证明时,可以写上自己的名字;

2、如果是已经分户了的,他人是没有权利将你的土地确权在他名下,因此,完全可以去到村集体申请变更,实在不行,去到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换证。

【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土地确权年限到了哪一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规定,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土地确权错了该找谁

如果是因为土地确权的问题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当地的村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解决。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具有比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解决问题,防止冲突是必要的,还要把握好相关的政策原则,得到群众的认同,还要能经受住历史的检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确权后还可以建房吗

土地确权后,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并且拟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关机关批准后是可以建房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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