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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时间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6-05-05 20:07:28

失业金领取时间是什么

失业金领取时间指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离职证明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每个地方失业金发放时间并不一致的,只能以当地社保规定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网上怎么申请失业金

1、注册。首次进入平台的用户需要注册开通帐号,如下图所示,点击“注册开通”出现注册框,填写信息(*为必填项)并点击开通。

2、登录。开通成功后,帐号为地税电脑编码,初始密码为地税编码后6位,首次登录系统需要绑定手机号并修改初始密码。

3、初始登记用户前往。业务办理--新参保登记--名单新增,逐条登记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名单(系统会提供部分参保人员名单,对于没有在名单中的人员,请在“手工录入”或者“业务办理--新参保登记(批量)”中办理新参保登记。注:名单新增里如果信息有误要修改的,可以在“手工录入”里重新录入,系统会自动覆盖。

4、提交申报。人员登记完毕后点击“提交申报”,在线提交就业中心审核。

5、系统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1个工作日。可在“业务办理--未审核数据查询”及“相关查询”中,查询审核进度及审核历史。

主动离职失业金领取条件

1、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情况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但是如果满足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而提出离职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2、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扬州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1、失业职工本人携所需材料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保险金。2、失业职工于次月15日至16日,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通知单》、个人身份证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立新路25号)换取银行存折(节假日顺延)。未按时领取存折的,凭上述材料到江苏银行(文昌中路563号)领取。3、失业职工应在终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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