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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复议吗

更新时间: 2026-05-04 16:09:45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复议吗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原则是: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划分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六)模糊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可以取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调查结束后,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双方协商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下达的,不是事故双方商定的。但是对于小的交通事故,如果事故双方就赔偿和责任问题自己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不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双方直接协商赔偿就可以了。

大的事故有重大伤亡的,必须是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双方协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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