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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6-05-04 00:34:42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什么

合同的抗辩权的特点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三)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四)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抗辩权做了明确的规定,它将抗辩权定义为:“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什么是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请求权指权利人得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物直接支配,只能对义务人请求;形成权,指权利主体仅凭自己的行为,即可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相对人请求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

《担保法》第二十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条件是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应满足的条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键桂件之一。

4、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为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主体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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