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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有住房分户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 2026-05-06 08:40:57

山西公有住房分户如何办理

山西公房办理分户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查验申请人分户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结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3、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经当地派出所外勤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原分别属于两户的成员,因某种原因居住生活在一起,应该并户的,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主管所长批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具体条件是: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分户手续的。

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交契税吗

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是不需要交契税的,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所以,只需只要购买公有住房符合相关标准,可以不缴纳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13条规定条例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标准,面积以内购买公有住房,城镇职工享有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可以公证吗

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是可以公证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

所以在单位自管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或者是其他符合房产公证项目的,都可以进行公证,这不是必需的,但是公证后证明力大大加强,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的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是真实、合法的效力。在案件审理中,公证书具有高于其他证据的证据效力,一般能够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

公有住房如何转房改房

公有住房转房改房流程是:

1、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

5、购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由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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