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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

更新时间: 2026-05-05 22:25:55

在我国离婚房产怎样更名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的流程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及方法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照顾无过错方。(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夫妻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后,往往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争议不下,没有好的处理意见。一般地,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实物分割,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经估价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财产如分割了就容易影响其使用价值,所以为了不影响财物的使用价值,在各财物价值基本均等的情况下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

二是价金分割。通常夫妻两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财物,或者财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价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该财物变卖,对所卖得的价金进行均分。

三是价格补偿。一些财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该共同财产后,需补偿另一方相当于一半的价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有哪些方法

诉讼离婚房产价值确认的方法有:协商确定、评估确定、竞价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申请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要考虑具体情形,第一若是该房产是赠与房产且没有办理过户,则房产属于赠与方,夫妻双方无法分割;第二该房产若是夫妻一方父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第三,该房产若是双方或是双方父母购买,则按照双方出钱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产更名必需双方到场吗

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并且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裁判文书需要对房屋所有权做明确约定,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证明。

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后,才能到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做离婚析产是否要求对方到场,要看当地的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局的政策规定。

目前有些登记机关的规定是协议离婚一年内,如果做离婚析产,需要对方到场配合,如果超过一年,可以一方到场即可。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的,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更名的,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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