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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致人损害谁担责

更新时间: 2026-05-05 17:25:23

派遣工致人损害谁担责

劳务派遣用工中,被派遣的工作人员通常被称为派遣工,劳务派遣单位是派遣工的用人单位,接受劳务派遣单位是派遣工的用工单位,派遣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

派遣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有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期间,派遣工实际上是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和监督。

故,《侵权责任法》规定,劳务派遣情形下,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工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该责任同样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但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用人单位的过错主要表现在派遣了本身不具备岗位技能要求的人,派遣了本身具备一定缺陷不适合岗位工作的人,比如派遣单位派遣了一位间歇性精神病人到用工单位从事门卫保安工作,期间发作伤害到他人。

劳务派遣工签的是什么合同

1、劳务派遣工签订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2、劳务派遣合同(Labor dispatching contract),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工的形式有几种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完全派遣;转移派遣;短期派遣;项目派遣;钟点派遣;集体派遣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派遣工自离有工资吗

派遣工自离有工资,自离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自离,自动离职,即不告而别,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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